根据巴彦淖尔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6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推进整改工作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我会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关于落实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及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妇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并明确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总抓。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我会党组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9条问题,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室具体抓,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上下联动迅速推动整改落实。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我会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3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解决突出问题,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领导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按责任分工抓整改措施落实,主动接受监督,及时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将市委第四巡察组强调指出的难点问题解决好。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我会党组始终坚持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建立销号式整改台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有效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市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坚持把巡察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体现到妇联党建和业务具体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以赴做好妇女思想引领、家庭文明建设、巾帼创业创新、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及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等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新形势下服务妇女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二、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真抓真改,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我会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研究,逐项分解细化,逐个推动落实,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确保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有效
(1)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不够。一是以建设“学习机关、书香妇联”为抓手,制定《市妇联创建“书香机关”实施方案》,为全体党员购买图书,建立机关流动图书室,把创建书香机关作为提升党性修养、锻造政治品格、增强素质能力、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二是修订《市妇联党组、党支部学习制度》《巴淖尔市妇联党组及党支部2022年学习计划》,持续深入改进学习方式,通过组织“一学一谈”、读书分享会、读书沙龙、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表彰等活动,实现把中心组领学、培训交流研学、主题教育促学、多种渠道帮学、学习强国微学等形式抓在经常、融入日常,2022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4次,党支部学习32次,理论考学3次。三是切实提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纳入每年学习计划及学习台账,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讨1次,持续跟进学习。四是在机关阵地建设中增加“习语金句”栏,定期更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让全体干部职工入脑入心、指导实践。五是强化机关集中学习的落实,定期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监督,组织机关3名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学习强国竞赛。
(2)制度执行力不强。全面梳理机关现有制度,按照党建、党风廉政、保密工作、机关日常运行、妇联业务工作等5大类,对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出台的相关文件及政策,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装订成册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查阅。同时,根据形势变化和政策要求及时更新修订。
(3)履行职责使命、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有差距。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妇女工作者的维权能力培训,组织发动1900余名妇联干部、妇女群众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活动,增强“扫除”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切实提高妇女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增强妇女群众的反黑反恶意识。三是加强家庭建设,全市各级妇联通过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全国妇联“家庭教育法专家课”、家家幸福安康微视频,线上线下举办《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及座谈会,以家家幸福安康促进社会和谐。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联系,认真履行好我会在平安建设、依法治市等工作领导小组中的职责,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履行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待加强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得不牢。一是全面梳理内设科室及机关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理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知责、明责、履责。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及纪检监察组要求,结合每名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内容,建立、签订责任清单,对照清单认真履职,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报告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三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时对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记录表细化为四个部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督促分管部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洁从政、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情况等;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情况;积极配合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予以记录,切实推动责任落实。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机制不健全
(5)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组议事不规范。一是按照《巴彦淖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巴党发〔2014〕13号)文件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9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市妇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研究,实现决策程序化;二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由分管办公室的党组成员、副主席分管。
(6)大额资金支出事项未经党组集体决策。一是经核实,2020年日报专版宣传费、微信维护费、2021年日报专版宣传费分别于2020年10月14日第二十次党组会议、2021年5月8日第六次党组会议研究,全市妇联执委培训经费在2021年6月4日第八次党组会议研究,今后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并明确经费分级审定依据。二是修订完善《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经费单项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负责人与承办人讨论研究后报主席审定;公务经费单项在5000元以上的支出,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较为突出
1.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有待提高
(7)基层妇联组织的覆盖面不够,开展的妇女引领工作辐射力不强。一是认真实施“强基扩面促活工程”,在巩固各级妇联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力度,特别是把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作为联系服务的重点领域,持续推动妇联组织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延伸,向新业态和新就业群体妇女拓展。探索在兴趣组织等女性相对集中的地方或妇女生产生活最小单元以及广场舞大妈等领域实现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在全市市直机关新成立妇委会3个,申请换届2个,在巴彦淖尔市“尚武堂”文武训练营太极拳队和老年协会成立妇委会,积极填补组织覆盖盲区空白。二是持续推进妇联改革“破难行动”,重点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及时督促指导做好妇联组织换届工作,打造专兼挂相结合的干部队伍。大力加强对新增妇联执委和新任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深入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积极选派干部到各级培训基地、高等院校进行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妇联执委和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8月16日-18日,巴彦淖尔市苏木乡镇(街道)妇联执委培训班在临河区开班,全市各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妇联执委线上线下共计1300余人参加,为推动下一步基层妇联工作提质增效、强化基层妇联干部思想政治引领、全面提升妇联执委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夯实基础。
(8)谋划新时代新形势下妇联工作发展思路不宽。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强化对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加强对分管领域具体工作的情况摸排,9月召开分管领导、各部室工作汇报会,对2022年度进行梳理总结,科学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思路宽、措施准,有力推动分管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妇联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强化担当意识和全局意识,沉下心来深入思考,多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家庭工作、妇女发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服务基层妇女儿童的方式方法。制定2022年终绩效考核指标时,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进行量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三是先后赴乌拉特前旗、临河区,开展下基层调研活动,了解妇女和基层妇联组织的所思所想所盼,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树的不牢
(9)儿童保护体系建设不扎实。一是配合市民政局做好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的摸排,做好台账的建立、更新工作;二是用好民政系统留守儿童系统数据,结合“爱心阿姨”等志愿活动,积极推动困境儿童的关爱工作;三是依托家儿部各类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关心关爱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10)“儿童之家”重建轻管,利用率不高。一是经核实,由于五原县隆兴昌镇隆盛村刘四拉新村位于城郊,儿童全部到县城学习生活,经五原县政府批准,刘四拉新村幼儿园整体合并至县幼儿园,原“儿童快乐家园”无法继续使用。经自治区妇联、市妇联同意,现将该项目配置的所有物资整体搬迁到五原县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所辖的金桥社区“儿童之家”,常态化开展活动。二是经核实,新华镇“儿童之家”2011年挂牌建成,市妇联无相应资金投入,临河区文化体育局捐赠了部分图书,后举办过数次活动,后因生源流失、图书陈旧,且无后续投入,无法运行,现已停用。三是市妇联将继续加大对“儿童之家”的监督,按照儿童之家建设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加强“儿童之家”的实地调研考核及管理;加强“儿童之家”负责人的培训,加强服务水平及自身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及相关设施的投入,结合当前开展的各类活动,让“儿童之家”活起来。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不严格
(11)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一是报销的城市内交通费补助费用向个人收回;二是严格执行《巴彦淖尔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出差等各类费用报销范围、程序等内容。
(12)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一是由市妇联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向个人收回;二是修订完善《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费用报销范围、程序等内容;三是组织关于落实财务报销制度的专题培训,加强对机关全体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4.资金管理有待加强,存在廉政风险
(13)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够到位。一是做好机关后勤管理,做好墨粉、纸张、文化用品等的规划、管理;二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集中采购目录标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14)“三公”经费报销不规范。一是对近年来账目进行逐一核查,补充缺少的审批手续、报账资料。二是组织关于落实财务报销制度的专题培训,加强对机关全体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今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报销的单据严格把关,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有差距
(15)谈心谈话走过场。一是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二是在每次谈话前结合工作要求及党建、业务工作实际,科学拟定谈话提纲。三是谈话后注重留存、整理谈心谈话原始资料,确保准确、真实。
(16)党员“全链条”管理不严肃。认真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
(17)日常学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一是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法用法重要性的认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同时做好阅卷、留存、整理工作。二是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并做好相关档案的汇总整理工作。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作用不够强
(18)对党员干部的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结果运用不够有力,在推优评优、典型选树方面的作用不够强。经核实,市妇联党支部无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权限,下一步在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全链条、公务员平时考核、公务员年终考核推优、妇联系统“三八红旗手”、“优秀妇女工作者”等推优评优工作时,注重在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树先进典型,强化激励作用。
3.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19)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不够严肃。制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方案时明确要求认真整改“批评与自我批评还不够直接”的问题,相互批评需举出事例,确保见人见事见思想,推动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红脸出汗。
三、巩固整改成果,扩大整改效应,奋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我们将更加坚定地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扩大整改成效,以整改实际成效践行政治担当,诠释政治忠诚。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理论指导实践,认真研究妇女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妇女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切实承担好组织动员妇女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将我市广大妇女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市妇联改革和妇女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从思想教育、党的纪律、选人用人、组织生活、作风建设、党内监督等方面全面从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我会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坚决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责任追究。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廉政提醒,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五是强化压力传导,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增强常态长效意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宗旨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三会一课”、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基本制度和方法,着力增强市妇联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着力提高基层组织的政治性、组织性和服务性,着力提高党员意识和党内职务意识,充分发挥市妇联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继续推进整改落实,构建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对照整改方案和台账,一件一件抓落实,一件一件求实效,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既把问题整改到位,又建立起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问题不解决、有效防止问题积累、有效防止问题反复发生。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和要求执行到位;对后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加强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漏洞,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力度,消除廉政风险。注重把巡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升为制度规范,切实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明党的纪律、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管理干部,促进妇联机关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55656;邮政邮箱:临河区金沙路市职工之家大楼市妇联办公室;电子邮箱:bsflbgs@163.com。
中共巴彦淖尔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3年5月10日